乙肝病毒攜帶者是指乙肝表面抗原(HBsAg)陽性、肝功能正常,即1年內至少進行3次肝功能檢測(每次間隔至少3個月以上),ALT和AST均正常的慢性乙肝病毒(HBV)感染者。乙肝病毒攜帶者有哪些注意事項?
定期復查
乙肝病毒攜帶者肝功能正常,沒有肝炎發作的證據,暫時不需要治療。然而,“暫時”不是永遠,乙肝病毒是否會引起肝炎發作是動態變化的,而且現在沒有辦法預測哪些個體將來會發生肝炎、哪些個體永遠不會發生肝炎。因此,進行定期檢查有助于及早發現肝炎活動,從而及時開始抗病毒治療。
此外,同沒有感染乙肝病毒的普通人相比,即使一生不出現肝炎發作,乙肝病毒攜帶者也有罹患肝癌的高風險。因此,定期監測肝癌的指標同樣是非常重要的事情。
一般而言,對于暫時不需要治療的乙肝病毒攜帶者,應該每半年復查一次。每次復查的項目應該包括肝功能、HBV DNA、甲胎蛋白和肝膽脾超聲。
及時治療
一旦發現乙肝病毒攜帶者有肝炎發作的證據,應該馬上開始抗病毒治療。這是因為肝炎發作是乙肝患者將來發生肝硬化和肝癌的直接原因。目前,乙型肝炎尚無根治藥物,長期服用抗病毒藥物來控制病毒復制是減少肝炎發作、肝硬化和肝癌發生的辦法。
近期發表的歐洲肝臟學會乙肝指南中,對于有明確乙肝肝硬化或肝癌家族史的乙肝病毒感染者,以及存在肝外表現的HBeAg陽性或HBeAg陰性的慢性HBV感染患者,建議進行抗病毒治療。
特殊情況下的注意事項
如果女性乙肝病毒攜帶者懷孕,應該評估傳染孩子的風險,采取恰當的母嬰傳播阻斷方法。若HBV DNA低于10^6,那么在新生兒出生當天注射乙肝疫苗和乙肝免疫球蛋白即可;如果準媽媽的HBV DNA高于這個標準,就需要從懷孕28周起服用替諾福韋進行抗病毒治療,以提高母嬰傳播阻斷的成功率。
如果乙肝病毒攜帶者得了其他疾病需要用免疫抑制劑,這時就需要評估使用免疫抑制劑引起乙肝發作的風險。若存在這種風險,需要在使用免疫抑制劑的同時服用抗病毒藥物來預防肝炎發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