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人民政府發布《關于印發福建省“十三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的通知》,明確提出建立動態和開放的藥品采購平臺,完善藥品采購目錄陽光遴選辦法,統一藥品目錄編碼,將藥品分成治療性、輔助性和營養性三類,試行不同的醫保支付政策。
《通知》表示,要在鞏固和完善城鎮居民醫保以及新農合實現覆蓋范圍、籌資標準、政策待遇、醫保目錄、定點管理、基金經辦“六統一”的基礎上,推進城鄉居民醫保與城鎮職工醫保的管理整合,實現統籌層次、醫保目錄、定點管理、基金經辦“四統一”。
《通知》強調,要完善醫療救助“一站式”即時結算服務系統,做到醫療救助與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疾病應急救助、商業保險等信息管理平臺的互聯互享,實現“一站式”信息交換和即時結算。推行按病種收費為主、多種收費方式并存的醫療服務價格管理模式,2017年在省屬公立醫院已有100個病種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按病種收費和支付改革的范圍,力爭新增500個病種。
《通知》明確,要逐步取消公立醫院行政級別。落實公立醫院獨立法人地位。實行院長負責制,完善院長選拔任用制度,實行院長聘任制和目標年薪制,全面開展院長目標年薪制及考核評價,推進院長職業化、專業化建設。改革公立醫院工資總額管理辦法,明確工資總額構成,醫院人員工資總額測算僅與醫務性收入掛鉤。根據醫療行業培養周期長、職業風險高、技術難度大、責任擔當重等特點,合理確定醫務人員收入水平。
《通知》還要求實行全面預算管理和全成本核算,推動公立醫院實施委派總會計師制度,嚴格控制公立醫院醫藥費用不合理增長。到2017年,全省公立醫院醫療費用增長幅度控制在10%以內,藥品耗材收入占比總體控制在43%以內,百元醫療收入(不含藥品收入)中消耗的衛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二級及以上公立醫院全面開展臨床路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