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于8月1日正式實施了,這標志著我國針對抗菌藥物的臨床使用管理已從一般性常規要求上升到法治的層面。《辦法》從級別界定、總量限定、權限確定三方面對抗生素的使用進行了強制性規定,這無疑是對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工作發出的嚴厲執行令,使行業時刻警醒,自覺規范執業服務行為,從而達到有效控制不合理使用,甚至過度使用抗菌藥物現象,緩解因抗菌藥物濫用帶來的一系列健康安全問題。與此同時,該道“限抗令”的到來,對處于源頭環節的抗菌藥物生產企業,必將掀起一場不小的波瀾,尤其對以抗生素為主導品種的藥品生產企業影響深,打擊重。
面對這種形勢變化和市場環境,一些抗生素生產企業已快速反應,順勢而動,已就企業的未來發展作出新的謀劃與部署,但也有一些企業還未引起高度重視,或未理清頭緒,方向不明,或處于茫然境地,尚在進退猶豫間。前者固然令人欣慰,后者當趕快清醒,審時決斷,容不得過多的徘徊與等待。正因為這是一個充滿變數的關鍵時期,企業在經受同行業、同品種日趨激烈的競爭,市場份額大大縮減,經營利潤直接下降的沖擊與擠壓后,不得不作出調整、轉產的“救市”抉擇,以謀求新的市場空間,創造新的發展生機,否則將難以逾越這道利害攸關的“生死”線。
綜觀國內抗生素市場,呈現出生產企業多,產品同質化嚴重,產能過剩的明顯特點,其中,既有一批以規模化產業集團為代表而形成的完整產業鏈,也有許多中小型企業。而對于這些不同生產水平與經營規模的企業來說,應結合實際,選擇適合自身的發展路徑,如屬規模型生產企業,應著眼于在產品研發上下功夫,以“綠色、安全、有效”為質量品級提升目標,推進抗生素產業升級。規模企業經多年發展,一定有形成品牌效應的拳頭產品,對此企業應通過與知名跨國藥企和研發機構開展合作,進一步加強技術攻關,創新工藝技術與流程,以藥物殘留更低,副作用更小,質量更穩定,療效更確切的新一代產品取代拳頭產品;同時,要積極參與涵蓋產品質量、環保評價、職業健康的國際高水平規范認證,使企業產品從低端價值向高端價值攀升,全力打造抗生素的綠色產業鏈。
若是中小型生產企業,應著眼于轉型發展,主動出擊,積極尋找有良好發展前景的業內規模企業或相關聯企業,以并購、重組的形式,成為他們旗下的合作單位,再通過對企業現有生產線的技術改造,轉產具有市場競爭力的其他劑型產品,或增加新的生產線,以生產同樣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藥品種,來填補因化學抗菌藥被限制使用而留下的市場空間。
此外,企業在立足國內市場競爭的同時,應該眼睛向外,瞄準國際市場,通過開辟新的市場,或轉移過剩產能,擴大市場份額,提升市場占有率,尤其對那些尚未拓展的國家或地區,要通過差異化競爭策略,實現產品市場的有效延伸與覆蓋。如此,才能加快推動抗生素企業轉型升級的步伐,做大做強,讓企業在新一輪洗禮中立于不敗之地。
轉載自《醫藥經濟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