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衛生部部長陳竺在接受兩會記者采訪時說,必須改掉以藥補醫的弊端,避免醫院、醫生從弱勢群體上賺錢,才能修復醫患關系。同日,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也提到,如果不能充分發揮醫務人員的作用、讓醫務人員感到幸福,醫改是不會成功的。
在同一個問題上,兩位部長看似不大相關的兩段話,其實是從醫患雙方的角度提出了醫改獲得成功的必要條件。作為醫療改革的主要利益相關者,不論醫生還是患者,只要有一方不滿意,天平就無法保持平衡,即便出現一時的相安無事,也終難長遠。
在社會學中,評判一個公共政策的成敗與否有幾個標準,其中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公平和公正性。為了達到這個目標,在必要時,必須有人或機構通過利益再分配和補償等方式,給那些利益受損者以補償。
如果套用這個原則,醫改就不能只是解決老百姓看病難、看病貴的改革,它還要解決醫生從正當渠道獲得合理勞動報酬的問題。換句話說,就是讓醫生不靠開大處方、進行昂貴的檢查就能拿到匹配他們身份、地位、學識、技術能力的工資。只有這樣,才能解決醫生的后顧之憂,讓他們更好地、心無旁騖地將治病救人作為目標;患者也才能在醫生的盡心、盡力、盡職中,獲得好的診療效果。
無論什么人,工作積極性的培養都需要一定的激勵機制,“勞有所得”便是有效的激勵方式之一。對醫院來說,當務之急是改變當前醫療行業中,把醫生收入和科室或醫院收入掛鉤的分配方式,以醫生診治的病人數量、工作時間、患者滿意度等作為標準進行利益分配。這將有助于將“多開藥收入高”轉變為“多勞動收入高”,既是對醫生辛苦工作的肯定,又是對患者合理花費的一種保護。
陳竺部長說,醫生的收入不應從“大處方”中來,不應從弱勢群體的口袋里來,那么,錢從哪兒來?歐美國家的經驗告訴我們,一是來自國家投入,二是來自其他各種保障機構的扶持。顯然,在這方面,我們的醫療改革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文章轉載自:生命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