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北京一家全國性的醫藥行業協會頻頻組團去國外取經。這家擁有近四百家會員單位的協會近接觸到一些“藥房托管”的訴求,學習國外的藥房管理經驗和電子管理平臺成為各藥企“搶灘”醫院藥房的預熱。
“藥房托管”在業內并不新鮮,它在制藥企業、醫藥流通企業和醫院之間形成新的游戲規則,早大規模實踐始于2003年的南京。而“南京模式”在失敗后,在今年重又被人熱議,第二輪“藥房托管”潮并無新意。
因醫藥分開改革而觸發的此輪“藥房托管”,涉及的根本問題在于是否能改善甚至根除以藥養醫。
“搶灘”醫院藥房
如果前一輪藥房托管是停留在初級階段的托管,醫藥流通企業主要負責公立醫院藥房的采購、經營,那么這一輪的藥房托管,醫藥流通企業還在設備、物流等更多方面與醫院藥房進行合作。
“藥房托管”就是醫療機構將其藥房交由醫藥企業進行有償經營和管理。醫療機構保留藥房和藥庫的所有權和部分經營權,將供應權和采購權交給藥品商業企業,藥企只賺取其中的流通費用,或者通過“托管費”的形式返還部分利潤給醫院。
而過往的托管案例里,醫藥流通企業不出其右地充當了藥品的采購和庫存管理方,在不斷的變相競爭下,趨高的托管費讓不少藥企黯然退出。一位不愿具名的醫療投資人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雖然不一定賺錢,但目前是“占資源階段,涉及產業布局和將來的終端資源兌換”。
中投顧問研究總監郭凡禮認為,藥房托管模式打破了醫院傳統經營方式,對于行業來說是整體的質變。他對本報稱,企業接手藥房能夠盤活藥房資產,通過信息化管理改變進藥結構,加快藥品流通效率。而負面影響是不能保證盈利,并有投資風險。
以康美藥業為例,今年1、2月,該公司分四次披露了4批近80家醫院的藥房托管工作,覆蓋范圍涉及遼寧本溪市、吉林通化市和廣東惠來縣、揭陽市、普寧市等。
“收編”之勢的迅猛讓業內揣測背后的行政推力,“藥房托管”已從過去的市場自發的一對一結對模式,發展為當地政府在推動醫改時的籌碼之一。一位醫藥公司上層表示:“短時間內托管80家藥房是罕見的。”
藥房托管是醫藥分開的一種嘗試。但目前并沒有明確的機制,專業人士多數擔憂在醫院和醫藥批發商的“黑箱”協議中可能會產生水分。廣東省衛生廳副廳長廖新波曾公開表示,藥房托管只是藥房的管理者改變了而已,并沒有真正地“醫藥分開”,而且托管方就只有一家醫藥公司,一對一、一對多的模式造成托管方一家獨大甚至絕對壟斷。
2013年5月,商務部發布的《2012年藥品流通行業運行統計分析報告》中的數據顯示,2012年藥品流通直報企業中,承接藥房托管業務的企業已有29家。
2013年下半年以來,藥房托管進一步加速。
九州通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公司副總經理高智勇曾表示,公立醫院即將取消15%的藥品加成,醫院需要將藥房的運營成本轉移出去。
在醫改政策禁止藥品批零差價后,醫院藥房逐漸成為非營利的“雞肋”,財政補貼沒有到位的情況下,醫院將原本的藥品加成換一“馬甲”,以收取托管費的形式反補窟窿。另一方面,又能甩掉藥方經營上人力成本的包袱。
而與醫藥相關的各部委對其意見不一,衛計委認為部分地區將藥房從門診剝離對于切斷醫療衛生人員和藥品之間的直接利益關系將起到一定的作用。商務部認為因層次較低,是一種過渡形式。
“托管費”缺乏標準
今年兩會上,“藥房托管”成為醫藥界代表討論的重點。在新一輪托管具有的濃重行政壟斷色彩下,一些未參與競標的企業紛紛表示了隱憂。全國人大代表、老百姓大藥房連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謝子龍曾對媒體表示,做藥品零售企業利潤非常薄,“讓我給醫院40%以上的返點幾乎不可能;做完藥房托管后,還要再給醫生回扣,這對準備上市的企業也不具備可操作性”。
北京京翰律師事務所醫藥法律部律師張文生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醫院至少要保證原先的利潤不受損失,“不然醫院是不會干的”。他指出,如果沒有行政力量的推動,醫院的動力應該不會很大,“根本性問題是不管有沒有行政指標,醫院不吃虧就行,無論是以托管費或其他的返利形式?!?
至于醫院與流通企業間將如何分成,至今沒有任何一家醫院對外有所公布。而多位醫藥業內人士均告訴本報記者,托管費原本就不存在標準,由醫院根據自己的情況與流通企業達成協議,其存在的隱患是,因為沒有標準,而容易墮入競相加價的惡性競爭。
郭凡禮稱,差價的分配應當由這些企業通過市場競爭來決定。醫院是營利性單位,會擇優確定合作對象,但醫院同時具備社會屬性,分成比例應當公開給市場。
以康美藥業為例,其受托的通化45家醫院2013年收入20億,惠來縣人民醫院2012年收入1.1億,普寧市4家醫院2013年收入12億,此外還有5家收入較低的鄉鎮衛生院。國信證券稱,如果根據公告“醫院每年藥品采購量占收入45%”,那么這托管的三批共55家藥房年銷售額為15億元左右。
而對于康美來說,藥品從倉庫領到藥房即被視作醫院確認認購,醫院按實際領取藥品數量和價格結算給公司。采購的全部進銷差價歸康美所有,其中一部分將以托管費的形式返點給醫院。
“托管在一般意義上是對品種進銷的管理,但托管費從何而來,如何確定標準,都沒有人具體研究過。所以都是醫院和藥企間商量出的利潤分成,嚴格說來也不是托管費。”上海醫藥商業協會秘書長陸國平對本報說。
2012年底,上海瑞金醫院北院、上海第六人民醫院東院、上海仁濟醫院南院等三家醫院與上海醫藥合作建院,并將藥房托管給上海醫藥,但并沒有以托管費形式提成。一位內部人士稱,托管這個說法是后來社會追加的,“只是合作,沒有想到托管費這個說法”。
2012年后,上海醫藥行業對藥房托管一事并沒表現出很高的積極性,至今也沒有其他的托管案例。陸國平稱,因為都知道也就那么一回事。陸國平注意到,一般的托管都是集中在一級和二級醫院,“三級醫院的用藥面太廣,企業不容易承擔?!?
據業內人士推測,康美在托管近80家藥房后,預計未來公司凈利率將高出行業平均利潤率1.5個百分點。信睿投資合伙人劉明預測,一般藥企和醫院分成的比例在30%以下。而按照之前的“南京模式”,托管費相當于銷售利潤的30%到50%的情況很普遍。
一位曾經有過托管經歷的投資人向本報記者透露,要攤開醫院藥單,才可以對托管的終利潤率有一確數,雙方才能談價,“合理的做法是給三類藥各一個數。”
以上三類藥,指的就是一般醫院藥房里備有的合資品牌藥、國產藥和進口藥,利潤率都不同?!昂腺Y品牌藥的利潤率可能就10%,國產普通基藥加成15%,而國產大包藥的利潤可能高達40%。所以不能籠統地說30%利潤率。”以上人士解釋,要看藥單才能得知藥企是否會盈利。
未動“處方權”奶酪
藥企除了承擔藥房的人力資源成本,還包括藥房經營產生的費用,如水電費、藥品運輸費等。而藥房托管后,處方權仍在醫生手中,不論是否有足夠的處方量賣出藥品,藥品生產廠家或代理商仍需向醫生“返點”。而托管方一家獨大后,業內擔心滋生新的尋租鏈條,藥品生產廠家或代理商另外“打點”托管方。
而這個產業鏈上游所展開的議價和洗牌,并不對醫院的處方權有所改變,只要醫院藥劑科仍掌握著采購目錄的制定和報采購計劃的權力,托管方就只是集中配送。在財政投入沒有增長的情況下,并沒有杜絕醫生開處方藥背后的“回扣”驅動。
醫改專家、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朱恒鵬認為,哪怕托管企業拿到了藥房終端,只要藥品零售權和處方權在醫院手里,托管流通企業就無利可圖。
“流通企業是競爭性的,醫院是壟斷性的,醫院可以把托管權給任何一個藥企?!敝旌泫i告訴本報記者。
上述參與過托管項目的投資人對記者說,按照一般做法,托管方至少要派一人進入醫院藥事委員會,每年按照用藥流程進行品規和品類的改變,每年由藥事委員會進行藥單的篩查,對品規和品類進行改變?!斑@是一個多方博弈的過程。”
而對于產業鏈上游的整合,不無好處。郭凡禮認為,康美藥業可以通過規模化物流賺取運輸費。由于醫藥這類特殊品對物流的要求較高,存在較高門檻,所以康美在配送中的利潤空間較大。
藥房托管后,藥品配送由多家變為一家,藥品采購由分散變為集中,這當中,托管方的議價能力和話語權會增強。企業更傾向于在招標的范圍內用自己生產的產品,或者毛利率更高的產品來壓縮成本。
“但是壓價如何承諾讓就醫者獲益呢?藥品招標價是有上限的,而零售價是不動的。只不過批發企業間的稅點、提成或者物流成本有改變?!睆埼纳f。
會否讓利給患者,在行業內形成兩派意見。消極者認為,如果憑少數幾家大公司操縱藥品市場,就可能會形成價格同盟,抵制政府降低藥價的政策。而相對壟斷的醫院藥品市場也為“價格同盟”制造機會。另外,在市場指導價不變的情況下,醫院鮮有動力降低零售價。
但現實中,確有醫院降低了藥費。在湖北鄂州實施行政推動性的托管后,藥費降低了5%,藥費占比從47%降至43%;當年推行“藥房托管”的南京,由于供應商的議價能力增強,藥價曾平均降幅30%。
“醫藥分開”任重道遠
2003年,南京棲霞區醫院堯化院區率先實行了該試點。棲霞區醫院由堯化院區和棲霞院區組成。前者在試點后,2004年和2005年平均每診療人次藥費分別為45.9元和39.8元,平均單張處方值分別為38.8元和33.2元,藥占比分別為44.6%和44%;而后者沒有實行試點,相應的數據分別為55.28元和59.45元、66.7元和65.4元、53%和52%。
即使如此,南京藥品集中采購托管中心副主任陶宜富卻認為,南京5年來的藥房托管模式都不具積極性。2008年后,南京逐漸取消了藥房托管,轉而變為由市一級統籌的藥品集中采購。
巔峰時,南京醫藥承接了全市二級醫院100多家藥房。而隨著競標的藥企越來越多,醫院利潤分成甚至從30%飆升到45%。面對高昂托管費,藥企傾向于進口毛利更高的藥品,導致與醫院間矛盾加劇,終藥企退出托管。
在這一自由競爭市場的淘汰和篩選下,終由于托管模式的不成熟而自動瓦解。曾任南京市第一醫院藥劑科主任的陶宜富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說,綜合來看,藥房托管不值得提倡。
陶宜富認為,藥房托管是嘗試醫藥分開的一條途徑,但是醫藥分開的難點在于醫生的處方“切不斷與藥品利益的聯系”。
“假設實行零差價,國家補償到位,即使醫療機構可以斷開與藥品銷售的利益聯系,但處方醫師個體仍有利益驅動,不合理用藥現象就難以根除。”陶宜春在2013年一篇有關醫藥分開可行性的論文中提到。
在批零差價為零的改革背景下,由于批發價這個參照物消失,不能保證原來的藥品不換馬甲。在新一輪洗牌后,購入價也許會高于原本的零售價,陶宜富認為,取消15%藥品加成對原本的價格水分沒有觸及,去掉的只是看得到的“陽光下的15%”。
在美國,醫院門診并不設藥房,也不存在藥品加成,就沒有醫藥分開的困境。美國的醫院和藥房處于“醫藥分業”狀態。門診患者憑醫師處方,自主選擇社會藥店購藥,這使得醫師沒有藥品促銷的利益驅動,保證使用藥品的規范合理性。
此輪藥房托管由日益蔓延的醫藥分開改革而觸發,但涉及的根本問題是托管之后是否能改善甚至根除以藥養醫。而前述不愿具名的醫療投資界人士認為,批零差價消失后,等于否定了藥房管理經營者的勞動成本,這是醫改帶出的一連串需要解決的問題之一。
他認為,成熟的托管并不是醫院為了轉嫁成本、維持利潤而采用的權宜之計,而是醫院有提高藥事服務能力的需求,流通企業自然而然地配合,“現代化醫院要以提高藥事服務能力作為核心競爭力”。
朱恒鵬則預計,如果此輪托管沒有跳出舊模式,它的結局只能是托管費被哄抬至高點后,“后像南京模式一樣解散。”